更新时间:2022.09.14
公司设立程序是进行名称的预先核准,之后携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设立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后,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同时产生。
公司设立的原则包括: 1、主动申请登记原则; 2、申请程序合法原则; 3、许可设立原则。即具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才享有经营活动的权利; 4、公司设立的其他原则。
公司设立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依法由股东共同制订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住所、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
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有以下规定: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3、公司法对上市公司
最新集团公司注册规定有: 1、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新公司法规定设立子公司,应当经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符合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股东)、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等。
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影响有: 1、取消了原来要求设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使得投资者比较容易设立公司; 2、取消了货币资金的最低比例和出资方式的限制,更容易设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的规定有: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瑕疵设立公司的常见情形有: 1、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例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伪造他人签名取得公司登记,冒用他人住所作为公司住所等; 2、发起人资格受限,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属于公益性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