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担保物权为债务履行承担责任,担保物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担保物权不能单独转让,担保物权随着主债权同时转让。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
担保不是必须签订保证合同。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按章等,或者担保人认可的其他书面方式。
权利人若与他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只起诉担保人,要求其履行义务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可以。保证人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或者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
1、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能转让。 2、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
1、借款担保人写保证合同有效。 2、双方当事人需要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保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保证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财产保全的担保财产是为了保障被保全人的财产安全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目的在于限制申请人肆意进行保全申请,从而损害被担保人的财产利益。如因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经济损失,被保全人可要求申请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判决后诉讼担保财产是否可以解封,需要看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担保人。担保的目的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现所设立的,是为了增加自身的履约能力。以借款合同为例子,借款合同中设立担保人是为了当债务人无法还款时,担保人可以承担还款义务,维护借款人的权利。然而《商品房买卖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