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劳动局确定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方法:可以自发生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之日起计,直到对员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后,方可停发停工留薪期原待遇,还有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制定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方法。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具体工资标准如下: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
伤残鉴定书上一般没有停工留薪期。伤残鉴定书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给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的,伤残鉴定书可以作为停工留薪期限的参考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支付,即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和标准来支付;如果劳动者请病假的,则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期公司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停工留薪期一般是12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