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但是符合法定退还条件的需要进行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
有以下情形,双方未结婚的,女方应该归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
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离婚后,彩礼可以要求返还的情形有: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
离婚后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
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但是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但有下列情形的彩礼不退还: 1、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2、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3、双方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女方不退还彩礼可以,不是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况就可以不用返还彩礼。不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双方已共同生活的。
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不用退还彩礼: 1、双方已经结婚并且没有离婚; 2、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 3、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4、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家庭开支。
可以起诉离婚,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仅仅因为男方不支付给女方生活费为由可能不足以构成离婚的理由,需要搜集其他感觉确已破裂的证据。
1、离婚后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离婚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不退。但若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且前述情形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
离婚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如果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等的可以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