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婚前隐瞒患有乙肝属于法定的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在婚后得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婚姻也是有效的,但如果隐瞒的是重大疾病的,则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因为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来讲,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五种疾病: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瘫痪。
婚前隐瞒患有乙肝的新规定是一方隐瞒患有乙肝的情况与另一方结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视为自始无效,并且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来讲,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的婚姻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男方婚前隐瞒自己病史的行为因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所以其婚姻仍是有效的。
婚前隐瞒病情的赔偿: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前应当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一方在婚前隐瞒自己患有乙肝的,属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形,只要其不如实告知配偶,那么当事人的配偶可以自知道当事人患有乙肝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现存的婚姻关系进行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的婚姻并不无效。但如果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这种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其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申请撤销婚姻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婚前隐瞒病情是可撤销婚姻的行为。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履行婚前告知义务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效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