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
依据我国的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如果绿化用地属于公共用地性质的,则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但如果是企业工厂区域内的自有绿化用地的,则还是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
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承担,也就是房屋的产权人交税。但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是承租方负担的,潜规则没办法的事。即使承租方不交,出租方提高出租价格,承租方也不会知道这部分税款在不在里面。交完税打出的税票肯定是房屋产权人的名字。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1)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如学校的教学楼、操场、食堂等占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这部分土地是指直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
1、国家机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
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