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包括的具体行为如下: 1.混淆行为; 2.虚假宣传; 3.商业贿赂;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 6.不正当有奖销售;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不同是借款协议不但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而且约定了借用款项应支付多少利息,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而借条只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但对利息约定等情况缺少约定记载,最后只有借款人签字。
对下列人员才可以进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具体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必须合法合理。
适用竞业禁止的范围: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禁止的活动是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者自行生产经营同类的业务等。
竞禁止的适用范围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禁止的常见问题如下: 1、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是否影响竞业禁止的效力。 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除劳动者请求继续履行外,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2、用人单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一方主体应当是企业,另一方为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 2、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超过两年;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不给劳动者补偿的。
身份犯的类别有两种,分别是真正的身份犯和不真正的身份犯。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因而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属于真正的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如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可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
不同是借款协议不但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而且约定了借用款项应支付多少利息,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借条只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但对利息约定等情况缺少约定记载。最后只有借款人签字。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的区别主要是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之间就一方了解另一方的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而法律对保密协议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以及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不一定要支付违约金,但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1、民事责任 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竞争权利,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