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有: 1.首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 2.开结婚介绍信,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3.准备好2寸的彩色合影; 4.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以及照片,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军人离婚在法律上的特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军人提出离婚需要的证件有: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结婚证。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还需要携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
1、双方满年龄,军人写申请; 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去单位或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盖章,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盖章; 3、带身份证,户口本,各种证明及复印件,买车票去部队; 4、领婚检表去指定医院婚
1、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
协议离婚: 一、由要求离婚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二、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三、双方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一、
军人离婚需要的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如是
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及手续有: 1、夫妻双方当事人需提交证明资料及个人证件; 2、民政局婚姻登记员查验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登记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婚姻法以及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双方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若双方自愿
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