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
民间借贷可以不约定利息,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对于借款的利息可以不进行约定,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之后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民间借贷可以不约定利息,只要当事人同意,对于借款的利息可以不进行约定,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而出借人想要主张借款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
对于民间借贷利息有如下规定: 1、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需要写一份授权委托书。转让债权时需要注意下列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
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合法有效,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年利率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不反对,但要提起诉讼,
确定民间借贷最高利息的标准是: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该利率范围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如果未超过的,则是合法范围内的利息。
民间借贷提前还款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减少相应利息的。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条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利息计算,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款,表明他同意变更还款的期限,因此,债权人只能按照变更后的期间要求债务人支付合法的约定利息,即按债务人实际使用借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