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一、办理不动产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
不动产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以上是为大家简单介绍不动产收费标准。
护照编号是在护照第一页的右边正中间一连串的黑色小数字。2017年4月以前签发的护照号码由“E”+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2017年4月5日起新的护照号码变为:第一位前缀字母“E”,第二位改为顺序使用英文字母(“I”、“O”除外),第三位起7位阿
对于“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这个问题,个人观点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第二、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通过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的办理: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第一,还没有登记的和遗赠、继承、产权发生变动的不动产,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第二,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不动产的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第三,不动产登记机关拿到申请之后,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案件登记号和案号一样。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
案件登记号和案号一样。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
预告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区别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都是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 二、进行了预告登记的,不会影响不动产物权的归属;而进行了不动产登记的,则不动产的权属会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 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