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刑事案件不立案的情况下有两种解决方式,1、取得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仍不服复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本辖区的,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后,对于该案件案件法院不立案的,若因为证据材料不足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在补足材料后重新提起自诉,如果是因为法院不作为不立案的,自诉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其提检察建议,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刑事自诉不予立案处理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
如果想要提起刑事自诉,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提起自诉的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 2、被告的相关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住址信息、联系电话等; 3、提起自诉的自诉状,其中要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经过以及犯罪结果交代清楚; 4、现有的所有的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如果自诉案件缺乏证据的,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与此相对的是公诉案件。具体什么样的案件才能自诉呢。我国法律规定: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举报、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地(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立案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一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