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亲生父亲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属于合理的,监护人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下可申请撤销监护,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流程如下: 1、被监护人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法院受理后,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并实施临时监护措施; 3、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指定新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监护资格是可以依法撤销的。例如,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申请的条件: 一、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二、如果是被指定人不服的,还应当在接到有关组织关于指定监护的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组织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 1、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别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
监护资格能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按顺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其他监护人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但是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可以在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恢复的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恢复的前提条件是:在被撤销监护资格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且未实施故意伤害被监护人的行为,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