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1)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是三个月内;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一般是三十日内。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二审审理期限。民事案件二审不是全面审理,一般只会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法律中有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 首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其次,再审的案
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重组合议庭,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可以上诉;原来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对判决的审理3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审理30天内审结,二审为终审,不能
民事案件二审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延长,但需要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如果是对裁定上诉的案件,则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