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权人可以处置质押物品。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商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股份质押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让渡股权的。当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份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有效,但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除外。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并不会丧失处分权,所以其仍可以处分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不一样。股份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股权是指有限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但是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可以看出,抵押物查封是不会影响已经产生的抵押权的。但若该抵押权在查封后才设定,其效力就存在瑕疵。
股权质押后,债务不会一起被质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
股权不能再次质押,只能质押一次。股票质押手续是申请人携带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质权合同等资料进行质权的设立登记。股权质押期间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股权。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随质押物一起质押,配股不属于孳息。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