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结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而言,安置房是一种类似于经济适用房的房屋,由于安置房是政府拆迁了你的房屋补偿给的,所以相对其他房地产市场的普通商品房来说的,因此安置房的财产性质一般是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安置房如果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或安置计算了夫妻双方份额的,就应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若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婚后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安置房,那么不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法律规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购置的房屋理论上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钱是你方独自出资的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拆迁安置房。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公房,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安置房夫妻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而在婚后获得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婚后的安置房应
军人安家费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军人是在结婚前退役并获得安家费的,那么这笔费用是军人个人所有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的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因为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父母的财产,所以拆迁的安置补偿当然也是父母的财产。 当然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进行的,夫妻二人也在补偿范围内的,那么夫妻双方对拆迁房也享有一定的份额。 父母
婚后的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下,前述结论才成立。如果该拆迁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该安置房屋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