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驳回起诉和不予立案的区别主要是两者发生的阶段不同。不予立案只能发生在立案审查阶段;而驳回起诉是立案后经人民法院审结完毕后作出的。根据法律规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在程序上做出的否定裁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次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起诉的请求在实体上不能得到支持,比如请求无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等。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只能通过申诉处理。
败诉和驳回上诉的区别如下: 一、主体不同 1、原告败诉其实质是就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民事权益纠纷所形成的结果而言的; 2、驳回上诉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二、过程不同 1、原告败诉是民事纠纷经裁判者审理并作出判断的一种状
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要退回。法院如果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请求,会在裁定书生效后的十五日内退还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服驳回起诉决定的,可以提起上诉。
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要退回。诉讼费属于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 一、以下情况会驳回起诉: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
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这三种裁判结果在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中均存在,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
裁定驳回起诉情形如下: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区别,简要如下: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第二,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行为。驳回起诉适用的是程序法,即当事人没有程序上的诉权,或没有实体上的请求权,本不应起诉而提起了诉讼,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
如果有新证据,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再行起诉;在有效期限内也可以申请再审。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诉讼的一种决定方式,大多是由于诉讼行为不合理所导致的。而驳回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并未被剥夺诉讼的权利,还可以通过提交其他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