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认为派出所笔录跟事实不符,但已经签字按手印,必须提供有力证据才能推翻。可以去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做第二次询问/讯问笔录。但是办案民警可能不一定会接受,这时候需要拿出合理的理由和依据,从证据力上来说,往往是第一份笔录的证据力强过后面的笔录。所
当事人拒绝做询问笔录,只要证据充分,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实的基本要求是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如果能做到这些就可以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实施行政处罚了。在调查
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并且,现在法院开庭时,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可以对庭审笔录加以佐证。法院会将拒绝签字的当事人记入笔录,就行了,法院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询问笔录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
是否立案与做完笔录多久没有必然联系。是否立案,取决于公安机关认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案件,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的,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60日。
笔录与事实不符的处理方法: 1、去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做第二次询问,讯问笔录; 2、但是办案民警可能不一定会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这时候得拿出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来了,不然别人未必必须采纳第二套说辞。从证据力上来说,往往是第一份笔录的证据力强过后面
笔录与事实不符必须能够提供有力证据来推翻之前的笔录,否则就要承担该笔录的后果。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使用简明扼要的格式询问笔录,尽量减少需要文字记录的内容。被询问人自行书写材料的,办案单位可以提供样式供其参考
录口供说的与事实不符是可以更改的,但是必须提供有力证据才能推翻。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第
派出所做笔录不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补充或者改正。认为笔录没有错误的,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同时签名、盖章、捺指印并注明日期。上述情况(当事人不识字),应当
不是。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证人做笔录不会记录在档案。做笔录有多方面的原因,违法犯罪人员需要做笔录,证人及受害人也需要做笔录,只要没有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都不会留案底。证人虽然有作证的义务,但证人不是嫌疑犯,不受公检法机关的约束。如果证人在派出所被要求多次作笔录,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