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房产登记权利人,是房子的主人,登记义务人是,配合权利人完成初始登记的义务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就属于房屋的权利人,那义务人就是当初在办理房产登记的时候,一般是开发商有义务去协助业主登记的,当然,房屋权利人有的时候收到他项权证的约束,他项权利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申请登记的类型不同,所需要的资料也不同。 以房屋登记为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
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可能,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即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为防止卖方一物二卖的不诚信行为,是对买方的一种保护,但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买方在申请预告登记后长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不动产变更登记有以下情形: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
不动产登记处周六周日不上班。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中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周一至周五是工作日,周六和周日是休息日。
不动产登记证明并不是房屋他项权证,两者是不同的。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存在,与我国物权体系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相呼应,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对应部门,本质上是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执行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作用就是围绕着不动产登记展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有利于我国不动产交易
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符合对应情况的选择性提交): (1
不动产未登记,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