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活动。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没有区别。 1、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2、存在特殊情况的,才会存在区别,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不会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会根据审理的情况作出
人民法院会参考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要通过。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决定。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对于
量刑检察院是不参与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
刑事案件并不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以下案件可以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
以下几种情形法院可以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5.其他可
检察院的量刑只是会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
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
检察院不会和律师沟通量刑。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检察机关与辩护律师是对立的控辩双方。双方的立场是不同的,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应当依据法定的程序履行职能。
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