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户口不在的,一般不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但是只要被拆迁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则拆迁时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其补偿是对于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一般按照房屋的面积确定。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有补偿的,房屋拆迁时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居住环境,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
这个应当看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如果是按户口补偿的话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争取部分补偿的,如果是按产权补偿的话,产权人是一定会有补偿的。如果是结合的话你没有户口那么你没有办法享受户口补偿的那部分,但是如果你有房屋房屋部分是可以享受的。很多地方都是
购置拆迁安置房需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3、房屋的权利人。 4、相关费用的缴纳。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
拆迁安置补偿存在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离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拆拆迁安置的对象可以是拆迁房屋的主人也可能只是房屋的使用人。被拆迁人是房屋和附属物的所有人。征收个人住宅的,对符合条件的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没有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
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应该平分,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