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婚姻合意应当符合如下相关要求:当事人均达到法定婚龄、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都属于未婚状态、双方没有被胁迫、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等。
事实婚姻就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
事实婚姻的概念是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合理分配,没有约定者,将事实婚姻期
事实婚姻指的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的关系方式。事实婚姻具备特征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没有配偶;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有婚姻的目的,并且有着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未履行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同居关系来
事实婚姻的特征是:双方同居时,已经满足结婚条件;双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其他法律特征。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 2、配偶同意离婚; 3、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探视权行使等内容已达成了一致意见。
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不符合婚姻条件的法律后果,通常如下: 1、将被撤销或确认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 3、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实劳动关系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关系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退休;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单位破产或者不存在了;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