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继承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子女继承了生父母的遗产,如果他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还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遗产继承范围: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各继承人均
父母的遗产可以可以通过遗嘱和法定的方式继承。如果父母去世时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父母的遗产就可以按照遗嘱的意思来继承。如果父母去世时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在继承人之间来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节目、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是平均分配。
继母要继承继子女遗产的,需要满足的双方形成“扶养关系”的前提条件。共同生活、有没有承担生活教育费用、有没有互相照料可以作为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因素。
遗产继承的顺序与是否与遗嘱密切相关,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则依据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