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以及政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除此之外,其他均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其中,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动关系的主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动关系主体对象主要包括广大企业员工、工会、雇佣者以及政府。
劳动关系的主体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 2、劳动者; 3、工会,工会是劳动者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代表劳动者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 4、政府,政府的行为已渗
企业劳动关系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成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诚实信用原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有获得安全
法律关系主体如下: 一、公民,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共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二、机构和组织,这主要包括三类:1、各种国家机关;2、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不合格主体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及政府部门等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1.员工: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员工的范围有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
劳动关系中出现工伤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