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请示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建筑企业承建的工程延长施工期限的,缴费单位必须提前30天填写《建筑业企业工程延期申请表》向保险关系股申报备案,申请工伤保险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是没有限制的,原则上职工参保即可享受。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
通过劳动鉴定机构。企业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方式是通过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就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主要是: 1、明确支付地址,尤其是针对异地的工伤人员,注意写好邮政地址; 2、当待遇领取人为受工伤的人本人时,不用额外填写领取人姓名; 3、写清楚用人单位名称; 4、一定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