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导致别人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剩下不足的部分,按各自的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开车撞死人依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首先是依据最高院发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加上致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开车撞死人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者,一律按五年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赔偿需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车主开车撞死人的赔偿: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
没过户车撞死人,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转让车辆没过户,撞死人,原车主不需承担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转让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应当属于
大货车撞死人了的应当立即报警,经责任认定后应当赔偿造成死亡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开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先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而确定赔偿额的计算。具体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