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不可以,离婚协议自完成离婚登记就已经生效了,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合同生效后是能添加补充协议的。《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但是要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补充;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离婚协议不可以补充内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
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补充内容。应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补,双方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不能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
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之时,协议一般处于未生效状态,双方是可以进行更改或者补充的; 2、但如果双方已根据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证,此时协议已生效,也就不能更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变更原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同样在男女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因为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可以向人
如果在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发给离婚证之前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补充的,其是法律所允许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的一年内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起诉变更。除此之外的情形不得变
根据变更或补充的时间点而定。如果在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发给离婚证之前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补充的,其是法律所允许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的一年内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起
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已经登记离婚的,一般不可以补充相关内容,只有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能补充离婚协议。双方可以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将离婚协议的各项内容进行修改。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双方自愿签订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与原来的离婚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视为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协议的内容: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婚姻状况协议,即双方虽经法定程序离婚,但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仍为夫妻关系,即所谓假离婚,补充协议无效。补充协议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民事权
1、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
离婚协议在未登记前可以补充。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增加相关内容。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但是离婚协议已经签署、离婚登记程序已经完成的,不能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