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双方自愿签订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与原来的离婚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视为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
离婚补充协议一般可以撤销,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可以撤销重新协商;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证,诉讼撤销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再补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双方是可以协商补充相关内容。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由于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但是要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补充;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离婚协议不可以补充内容。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
离婚后协议书不可以更改或补充,离婚后,协议书就已经生效了,此时,就不可以更改了,但如果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那么就可以变更,否则法院不支持。
签完合同是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一种补充添加。法律关于补充协议的规定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失效了不能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对原合同进行补充或者变更,一般需要明确进行约定;也就是说,补充协议是指对原合同未尽事宜进行更加具体的说明和补充,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
离婚协议补充需根据情况而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相关内容。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约定。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存在较大问题,某些财产未能分配,双方协商处理
协议离婚后能签订补充协议。只要双方就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会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那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双方自愿签订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与原来的离婚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视为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
补充协议不可以增加合同主体。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补充协议属于主合同一部分,只能在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范围内进行补充,不得就合同主体等决定合同类型的主要条款进行补充约定,否则主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必然会发生变化,就成为新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