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性质:请求权的概念由德国法学家温德沙伊德提出,指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其目的是使罗马法和旧普通法中的诉权从程序的角度可行,并在私法的实体法上加以规定。请求权是实现权利的重要途径与手段。
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家庭财产请求权是指共有人享有的请求分割共有物的权利。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指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就损害结果向责任人主张赔偿的请求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 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基础民事权利之事实。 (1)请求权人须享有基础民事权利。不享有这一基础民事权利,请求权则为无源之水。我们从请求权行使中各具体称谓中可以窥见,如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等,分别是以存在的债权、物权为基础的。 (2)权利人是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又可以分为债权性请求权和物权性请求权。 形成权指权利人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作用是使权利人可以依其单方意思表示(构成单方
债权具有平等性,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之间不存在优先劣后,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不能够优先执行,除非在执行标的物上为该不当得利债权设定了担保物权。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实施管理行为的。 2、后果不同,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无因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支付因管理支付
不当得利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 (一)受益人进行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受益人进行作价返还,即当原物已不存在时,应作价偿还。
对于不当得利导致权利人利益受损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利益。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如下: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