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2
根据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予立案追诉。
立案标准是实施危害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条件是:当事人的破坏行为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一种结果加重犯,后果越严重刑罚越严重。构成该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条件应当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足以使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条件是: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的故意; 2、破坏行为必须是针对涉及交通安全的设施的; 3、破坏行为必须是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 犯
关键在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对象不同。 1、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对象则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过破坏交通工具本身,来引起
属于。 具体危险犯应当是行为人的行为具有造成某种危害后果的危险,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属于具体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的对称。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种危害后果的危险,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
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达到严重后果程度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条件是:破坏行为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