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如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所能够继承的财产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特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
代位继承具有特定特征: 1、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理解如下: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含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依法就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
有如下区别: 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继承比例划分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
继子女不能成为代位继承人。法律上确实有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子女属于拟制血亲,并不符合代位继承的规定。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
继子女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只要该继子女与先亡的继父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便可以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过世被继承人子女的在世直系卑血亲便会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发生代位继承。直系卑血亲一般包括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