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
融资租赁合同有三方。主要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且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择的出卖人、租赁物相关要求,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如下: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由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拥有,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卖方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租赁标的
融资租赁合同转租赁的情况如下: (1)转租人有客户资源,而原出租人有足够的资金。转租人通过原出租人实现融资,原出租人通过为转租人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扩大国内外市场; (2)为实现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租赁市场,在海外设立子公司; (3)当原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 三、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四、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 五、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有以下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3、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出租人与承租人,还有出卖人。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导,既是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联系供货人和承租人,促成融资租赁交易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承租人是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际使用人。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 三、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四、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 五、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有: 1、承租人、回购人等存在认识误区,导致产生履约瑕疵或争议; 2、出租人的资信审查、交付监督、跟踪服务机制存在疏漏; 3、合同约定不明、业务模式创新放大风险; 4、租赁物权属公示、租赁物残值确定存在争议。 合同纠纷的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有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当事人。且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择的出卖人、租赁物相关要求,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