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不能撤销,但可提起上诉。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立案 1、诉讼请求一般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但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另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组织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一般要求劳动仲裁委开具送达证明。证据都有一
劳动仲裁后一审要六个月。如果案情简单,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情复杂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
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并按上手印。
如果劳动者对下列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服的,再依法提起上诉: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劳动仲裁是法院的前置程序,凡劳动争议必须要先仲裁才可以去法院,其次,劳动争议案件是一裁二审制,即对仲裁调解书不服,双方当事人均可去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服,均可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到此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劳动争议金额低于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案件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
仲裁是一裁终局,不能申请再审,如有新证据或仲裁程序违法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可撤回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程序需要的正常时间是45天,经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再延长15天; 二、一审程序,不服仲裁裁决15天之内,向所在区基层法院起诉。一审所需正常时间是6个月,经本院院长同意再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须经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