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离婚后双方签订的协议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离婚协议,同时双方选择以登记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时候离婚协议当然有效。这主要因为:双方想要登记离婚的话,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而且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领
协议离婚之后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发现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就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分割。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分割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判决。具体来说,这主
首先,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订立书面协议,即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点:1、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2、其次,离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后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
首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其中一方不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最后,如果一方坚决不肯离婚
在我国,婚前协议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正式缔结婚姻之前,就婚后生活的具体内容签订的一定协议。因此,婚前协议的订立主要是为了正式缔结婚姻,内容也是围绕着婚后生活来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话,婚前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因为婚前协议是向后发生效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不是以离婚为条件的离婚协议,就并非无效情形,该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应作为财产分割的参考依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一方主张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其次,离婚协议书的主体内容应当包含当事人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如果有子女的,还要写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于夫妻财产,夫妻共
离婚协议书是长期有效的协议,没有具体的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指的是协议存在具体的终止期限,当期限届满,协议终止。离婚协议明显没有具体的终止期限,离婚双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离婚协议自然终止。 离婚协议在履行时,关于财产分
离婚财产分配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以下五点: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当然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后,对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合意的协议。只要离婚协议出自双方的自愿,不存在处分第三人合法财产或者欺诈、胁迫等行为,一经订立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另外一方是否出资,也无论出资多少。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此时加了名字,那么已经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
有关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当然可以办理公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协议的公证,只要双方没有正式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换句话说,离婚协议的公证只是让此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而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只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