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如果赠与财产还未转移或者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反悔。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反悔。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以及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一般不担责等规定。
赠与合同的特点如下: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4.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 1、赠与人具有赠与财产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合法、遵守公序良俗; 4、赠与人所赠与的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可以处分的财产等。
大部分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效力的理解,主要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的撤销权两方面来理解。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而法定的撤销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关于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的撤销权的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责任有: 1、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