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企业破产后,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可以宣告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负债无法经营申请破产,只能以债务人名义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需要提交企业债务情况表、企业诉讼情况、担保情况等相关资料,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资产的方式:首先,应当成立清算组。然后,由清算组清算债务、财产,并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按照涉及拖欠的员工工资、补偿金等费用,优于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申报债权的方式是: 1、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若是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
人民法院在受理了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并提交载有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财产等事项的书面说明,同时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对于连带债权,可以由其中一名债权人代表全体债权人进行申报,并且应当说明该债权为连带债权
公司输了官司无力赔偿申请破产,法律是允许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根据破产规则清理债务。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就破产债权进行申报,但该债权能否实现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方式是: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