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因为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只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能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本条的规定,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不得主张在诉讼中支付违约金,要求没收定金或还定金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只能选择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增加赔偿数额。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属可选择性条款,不可以同时主张。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主张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不应予以支持。 另外,如果被告自愿按原告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是当事人自行处分自己权利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守约方只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与定金不可以同时适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