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对特定款物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是直接实施挪用行为的人员,如会计人员、款物的发放人员等。后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第二,挪用目的不同,前罪挪用款物是用于单位的其他项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 1.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 2.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
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看来,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
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看来,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七种特定的钱。中罪既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实物。后罪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货币形式资金; 2、犯罪主体与前者不同,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工作
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侵犯职务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特点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我国刑法第272条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第384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二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或者上述机关、单位委派到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依照法律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
首先,二者的犯罪目的不一样。贪污罪的行为人以非法占用公共财物为目的,不打算归还;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以非法使用公款为目的,打算归还。其次,二者的犯罪客体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占有、使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