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挂名股东也叫名义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通常的表现是实际出资人,邀请若干人同意出借他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上不履行出资的义务,出资的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去履行,公司的管理也不参与;但是个别情况下则表现为由名义股东出来参与公司的管理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 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 或者隐名股东虽未参与公司的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显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保护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权。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的确认方式如下: 1、只要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明确约定实际出资和实际享有权益,该协议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的认可; 2、而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应予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确认要求如下: 1、只要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明确约定实际出资和实际享有权益,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认可,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应予以确认; 2、隐名股东虽
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显名股东会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备案。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
自己需要成为股东的话,那么可以购买公司的股份,只要是达到了一定比例之后,就可以有说话的权利的,那么自己是隐名股东这样的情况的话,可不可以申请股东的权利?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隐名股东不可以主张股东权利。隐名股东在实际获得股东资格后,才可以主张股东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利是: 1、隐名股东享有分红权、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权利; 2、显名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依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退股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