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人格权和身份权是人身权的具体内容;自然人享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丧假直系亲属包括: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 3、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
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保证人包括的主体是:所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提供担保、有担保能力、且与债权人订立保护合同的人,但是机关法人一般不能担任保证人,并且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能担任保证人。
法人人格权包括法人名称权、法人名誉权、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法人名称权、法人名誉权、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共同构成了法人人格权的权利体系,但作为权利体系中的一项具体权利,法人名称权、法人名誉权、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都有各自的具体内容。
赡养人口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如下: 1、子女尚不能独立生活的; 2、子女
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赡养人包括子女,是指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除此之外,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则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