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方与出包方在施工完成,交付成品时支付的费用,我们知道,工程一般情况下施工作业周期长,并且还很耗费时间,在巨大的财力物力的压力下,当出包方验收时便要进行工程结算,结算方式按照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的方式履行个人的义务。如果有任何
对于工程的价款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当年工程定额文件进行结算,或者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结算处理;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1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竣工验收 当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
根据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承包措施费,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进度将其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
由于工程款涉及金额较大,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常发生,可通过垫资、签订合同、担保等手续预防拖欠工程款。具体途径为: 1、可以要求负有工程款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垫资,作为工程的保障; 2、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建设施工合同,明确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