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等。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的法律条件: 1.罪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3.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也怀孕或者正在哺乳也可以监外执行; 4.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另外,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程序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一并判决监外执行。或者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上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在判决、
监外执行条件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
监外执行是一种暂时不关押进监狱的措施。主要针对的情形有: 1、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在出具指定医院的诊断和证明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罪犯是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且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前两种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
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为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条件为: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3、生活无法自理,监外执行无社会危险性;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孕妇或者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的。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