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精神病人无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另外也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精神病人有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的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身都需要监护人,更不可能作为儿童的监护人了。儿童的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由父母来担任,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患精神病的,可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来担任,没有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一般不会收监。精神病人一般是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
精神病病人可以离婚。精神病人可以在监护人的代理下起诉离婚,一方未患有精神病的,也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因患有精神病,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
精神病离婚没监护人的按下列顺序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精神病人父母、子女; 2.精神病人的其他近亲属; 3.经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是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直接申请法院指定。
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有: 1、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其他疾病。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如果罪犯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已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时允许监外执行,且不会危害社会等执行
精神病患者要分的,一种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另一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不能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