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民间一般借贷担保人时效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担保期限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分以下情况: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期限执行; 2、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为主债履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依法约定的期限。担保人在该期限内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就是担保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合同约定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期间指的是担保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推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就是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没有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