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诈骗罪案件中的知情者如果是从犯,则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价证券诈骗罪判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否则,不能判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
法律规定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因为缓刑适用对象: 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 三、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但是在刑法执行期间,服刑人员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是可以减刑的。 认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
判处缓刑是不适用累犯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仅同时符合法定相关条件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适用缓刑。
中国刑法引诱卖淫罪既遂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他人卖淫的次数,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不论是同时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三种行为还是只实施引诱卖淫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果是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卖淫罪,兼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引诱卖淫罪的惩罚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卖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