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我国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立案规定: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二)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
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犯了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法院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罚是判刑及罚金; 其中判刑分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年到10年有期徒刑两个标准,罚金也一样,对犯罪分子判处的罚金从最低1万元到最高20万元不等。 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1.主体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等;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4.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
应这样界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犯罪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主体为特殊主体。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认定是: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 3、本罪
法院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一般裁判如下: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