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空股股权的转让规定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人应当告知受让人该股权并未交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规定如下: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
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不合法: (1)公司没有依法成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公司未成立时,股份认购人尚不具备股东地位,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价格认定方式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认定; 2、按照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 3、当事人按照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认定; 4、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5、其他方式。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不合法: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依照下列规则适用的: 1、外部转让的,需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后,产生转让效力; 2、内部转让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后,即可产生转让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来确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合同对于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
股权转让合同的管辖确定是: 1、因股权转让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书面约定了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约定地点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
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以下条款:鉴于该条款,目标公司的介绍、转让方的情况、受让方的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及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附条件必须具体,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转让方或受让方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