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署名权的性质是人身权,不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修改权、署名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并且前述权利不得全部,也不得部分转让。
署名权作为作者一项基本权力,他有一定的继承权,署名权能够被继承;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是不能继承的,因此,关于作品的署名、修改等权利,继承人是不能行使的,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人保护,当受到侵犯后继承人可以提起诉讼。
署名权作为作者一项基本权力,他有一定的继承权,署名权能够被继承;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是不能继承的,因此,关于作品的署名、修改等权利,继承人是不能行使的,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人保护,当受到侵犯后继承人可以提起诉讼。
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和转让。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从另一个角度讲,著作人身权,特别是署名权的行使和保护,不仅关系到作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
不可以转让署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其中不包括署名权,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可以转让。
署名权不可以转让。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财产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但是不能署名权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
署名权不能转让。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财产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但是不能署名权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
署名权不可以有偿转让,署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不可以转让的。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不可以转让。委托作品中的署名权属于人身权,不可转让,即使合同约定也是无效的,但是受托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来放弃署名权。委托作品中其他的权利则按照委托作品归属权的一般规则来处理,即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归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