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相应的侵权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逮捕决定。这一般是因为决定机关的疏忽、不负责任或者案件的复杂性导致的。 2.被逮捕的人无罪,这是形成错误逮捕的本质要素。 3.被逮捕的人有被实际羁押的事实。如果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虽然已作出了逮捕的决定,但
追偿,是指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即追偿权的对象是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指的是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造成损害,仍希望或放
追偿,是指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 即追偿权的对象是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故意指的是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造成损害,仍希望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有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工作人员。
追偿权的对象是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是指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
我国法律规定的导致国家赔偿免除的情形一般包括: 1、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批捕的情形指的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能够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认为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
拘留后未批捕是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情形只有以下二种情况: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 2、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
在我国传销批捕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