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可以没收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是违反下列情况的: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取保候审一般是需要直接交现金,通常情况下由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或者是家属,拿着收取保证金的通知书去到银行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出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家属不太清楚这些程序,都是可以直接交给民警的,然后民警会交到指定的银行,银行的
取保候审押金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即可当场退回。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判刑后保证金可以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
可以。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可以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若该机关还是不受理的,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交纳到银行指定账户的,交纳保证金后,银行会出具缴纳凭证,但一般不是收据。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不会收驾驶执照,但如果案件情况特殊,司法机关可以要求被取保人上交护照、驾驶证等。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对其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交纳规定是: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能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能同时要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