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归土地使用权人。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你有优先承包权,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不续是可以要求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补偿的,如果双方协商不妥,可以起诉村委会,要求其续签定合同,或者要求其给予地上作物补偿
开荒地被征收,农民个人能拿到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开荒地被征收,农民个人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对附着物和青苗进行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
农民征地补偿款被截流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搬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征地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
按照征收农用地的标准给予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式是: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支付主体为村民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土资源局。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应当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村集体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应当发放到村委;如果是征地上的青苗或附着物,应当归土地使用证所有人;安置补助
征收土地补偿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土地征收之前先行对被征收对象进行补偿,而且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